日前,山西省出台13条措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要求县级政府负责人组织县级各有关部门在项目开工农民工进场1个月内完成实地检查,督促将实名制、工资专户、总包代发、工资保证金、维权公示、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过程结算等制度规范落实到位。
山西将严格落实“人盯人、人盯项目”网格协同监管责任制,并明确市县政府分管负责人加强各自领域项目监管、保障工资支付第一责任人,要牵头会同省、市、县三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网格责任人按项目签订监管责任书,共同做好区域内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预防化解工作。
山西将严格落实农民工实名制和信息化平台管理,要求各市政府建立本地区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将本地区工程项目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并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按项目配备专职劳资专管员,为项目所有农民工建立动态台账,完整记录、动态更新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等信息并录入至相关信息化平台等。
此外,山西将严格实行“三日清零”工作机制,新发生的以及在建工程项目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及纠纷,由案发地欠薪线索受理部门当日受理、首问负责,在3日内核实清楚并清偿到位。严惩欠薪违法违规行为用人单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符合条件的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