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人社局获悉,天津市人社局日前印发通知,明确59项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以解决部分专技人员职业资格和职称存在重复评价的问题,进一步减轻人才负担。
一是明确对应关系。凡通过建造师等59项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的职业资格可直接视同取得相应系列和级别的职称。
二是明确过渡政策。在国务院清理规范部分职业资格前,已取得的10项相关职业资格,原有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有效,仍可直接视同取得相应系列和级别的职称。
三是明确使用办法。对已取得职业资格的人才,用人单位可根据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等情况,直接聘任相应职称,不再换发天津市职称证书。符合晋升高一级别职称标准条件的,可持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直接申报评审或考试。
天津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职称是针对专技人才的两种不同评价方式,但在部分专业领域,两种评价方式的评价内容存在交叉重叠。此次明确对应关系,将有效衔接职业资格与职称,更好地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为天津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