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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一老师扇学生耳光被停课 评:看国外依法体罚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日前,一段名为“青海师大二附中教师张明明暴力打学生”的视频在多家网站流传,引发网友广泛关注。青海省教育厅相关负责同志21日下午回应,“对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中学及张明明老师予以全省通报批评”。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叶闪对此作出点评。

  叶闪:在浙江温岭蓝孔雀幼儿园教师颜某虐待儿童的事件被大家关注之后,最近西宁一位教师情急之下抽打学生耳光的视频又在网上被曝出来,又引起了很多网友的高度关注。

  现在当事的教师已经被停课,但他的具体行动在经过沟通之后得到了当事学生家长的支持,而且这个当事的学生家长说,老师你过去是怎么对待我的孩子以后还是怎么样来对待。我想当家长的表态出来之后,肯定会让很多旁观的人感到非常惊讶。很多人都认为家长会谴责这个老师,因为他的行为已经涉嫌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

  但是其实我觉得这个家长吐露了自己的心声,在一些家长心中,体罚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接受的,是一种为了教好孩子的措施。我想这个家长是在替所有的家长提出了平常我们不敢直面的一个问题,就是在孩子长身体、长知识而自制力相对不够,玩心非常大的阶段,仅仅批评教育不能够让孩子安心学习那该怎么办?

  在有具体案例发生的时候,对教育专家来讲,他们可能会提出无数种从教育理论来说成立的方法,比如用一些别的手段加强这种批评教育的效果,但是我们要知道,这种可能听起来或者是实现起来也非常科学的方法,对于一般的家长和一般的教师执行起来是有难度的,毕竟并不是每个教课教的好的老师都是教育方法上有专家级别能力的教师,那么这怎么办?是不是在某一阶段体罚学生实际上是一个有效的措施?如果承认这种现状存在的话,我们有没有可能有别的方法?

  有媒体列举了一些别的国家的规定,在英国、美国、韩国、日本,包括新加坡,体罚是作为合法的一种手段存在的,允许老师在一定程度上体罚学生,但是我们也要注意到,这些国家允许老师对孩子进行适当的体罚经过了一个非常严格的法定程序,这个法定程序建立在公开、透明的基础上,吸纳家长参与,让家长委员会介入学校的管理,来规定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对学生采取什么样形式的体罚,如何公开的,细节怎么样。

  我们国家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法虽然规定体罚学生是不可以的,但其实并没有详细讲到具体什么样行为是体罚。如果说是看这些国家的经验的话,事实上是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教师在某个阶段的权威作用,毕竟教导学生是家长、学校、老师三位一体的一个工作,如果家长在家庭教育里采取一些手段,经过家委会的授权能够转移给老师的话,恐怕很多不良情况就不会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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