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总工会印发《关于加强职工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坚持以“为职工服务”为核心,优化空间布局,突出工会服务元素,不断健全完善“普惠性+特殊性”工会服务职工体系,推动全省职工服务中心建设规范统一、协调发展。
据了解,江西省职工服务中心分为省级职工服务中心、市级职工服务中心、县(市、区)级职工服务中心3类。《方案》要求,职工服务中心建设选址应符合贴近广大职工群众、便于开展工会服务、因地制宜分布合理等条件,可充分利用党群服务中心及周边建筑场地,实现服务功能的有效融合拓展。
《方案》明确,各层级职工服务中心应具备窗口服务区、维权服务区、多功能培训区、多功能临展区以及办公区。其中,窗口服务区设置困难帮扶、法律援助、政策咨询、互助保障、就业介绍、普惠服务等服务窗口,并创造条件增配自助查询设备、高清人脸识别系统等,满足更高级别智能化信息管理和运营服务。
此外,《方案》提出,各层级职工服务中心可结合职工需求、自身条件等设置健康小屋、职工书屋、工会驿站、爱心妈咪小屋等场所,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环卫工人、交通警察等劳动者提供饮水、就餐、如厕、充电、乘凉、取暖等基本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