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漳州市总工会、市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实施“安薪计划”的意见(试行)》(下称《意见》)。《意见》围绕建立联动工作平台、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开展劳动维权领域涉案企业行政合规监督等五个方面创新20条措施,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优势和工会在发现、排查劳动领域风险隐患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共同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
搭建“工检联动”平台
《意见》明确,漳州市工会与检察机关将建立信息共享、线索双向移送、协同互助、会商研判、矛盾纠纷协同化解、联合普法、联席会议等8项工作机制、联动工作平台。
工会、检察机关将借助12351工会服务职工热线、12309检察服务热线,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共同推动劳动领域信息互联互通,加强劳动者维权舆情监测。对劳动者因欠薪、工伤、伤残、社会保险费支付、被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等维权监督线索和涉及劳动者维权的检察监督案件线索进行双向移送、分析研判、分类处理、协同互助。对严重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涉及劳动者人数众多、标的额较高等社会影响重大的劳资纠纷案件,以及劳动者反映强烈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休息休假、职业安全等问题,工会、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会商研判,共同研究解决办法。
组建“安薪专员”队伍
《意见》明确,“安薪计划”将建立专人负责机制。工会、检察机关共同成立“安薪专员”队伍,由工会、检察机关处理劳动维权纠纷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担任,负责组织开展“安薪计划”的日常联络、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研判处置、结果反馈等各项工作,保障每个县区检察院、总工会至少有1名“安薪专员”。
“安薪专员”队伍建设方面,由工会、检察机关共建培训师资库,吸纳检察机关、工会工作人员及劳动维权领域专家作为授课老师,对“安薪专员”进行技能培训。工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检察工作人员担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特邀监督员,检察机关可从工会中聘请专业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共同提升开展劳动者维权保障工作的质效。
协同推进“一函两书”
《意见》明确,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简称“一函两书”)纳入“安薪计划”。
工会将依法依规制发“一函两书”,检察机关从中主动发现劳动者权益保障线索,综合运用检察职能,依法跟进实施法律监督。工会与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建立跟进监督、协同监督、行政检察监督保障机制,推进检察监督与工会“一函两书”衔接协作。
开展行政合规监督
《意见》明确了劳动维权领域的涉案企业行政合规监督制度。
工会、检察机关可分类总结企业常见违规风险点,逐步建立企业劳动者权益保护合规预防目录,降低劳资纠纷风险。在办理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行政违法监督案件时,检察机关可会同工会推动行政机关指导企业开展合规整改,推动行政机关把企业合规整改情况作为处罚的参考。建立行政合规监督企业名录,引导企业进行持续修复,指导行业协会、商会等建立行业公约、自律规章,避免共性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