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让医保政策更多、更好、更公平地惠及广大参保群众、企业和定点机构,吉林省医保局近日制定《全省医疗保障部门惠民助企十五项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在参保和待遇、经办服务、服务定点医药机构等方面提出系列举措。
基本医保参保缴费和待遇保障,与参保人员的利益密切相关。《措施》提出,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积极引导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据悉,吉林省医保局计划会同相关部门调整完善全省基本医保参保缴费政策,保障灵活就业人员患病就医时能够按规定及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同时,《措施》明确,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报销封顶线由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减轻居民高额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扩大职工医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将适宜的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基金支付范围,提高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水平。
为满足中医药治疗需求,《措施》还提出,将符合要求的中药饮片、医疗机构制剂及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目前,吉林省医保局已会同省人社厅组织专家制定了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中药饮片目录、医疗机构制剂目录及中药配方颗粒目录,将除国家纳入外的80种中药饮片、361种医疗机构制剂及319种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在经办服务方面,《措施》提出,深化智慧医保“先医后付”便民服务。
一方面,推广“医保码”线上线下挂号、就诊、检查、交费、取药、取报告等就医场景全流程应用,实现试点医院“全流程一码通”。
另一方面,打通医保、银行、医院服务通道,协调银行为参保人员提供无门槛信用额度,实现参保人员使用信用额度支付门诊住院应自费部分费用和支付住院押金。
据悉,参保人员在开通“门诊无感付”服务后,门诊就诊后由信息系统后台免密免介质自动结算支付,免去缴费环节。使用“先医后付”结算后,需通过手机银行或到银行窗口等方式还款,最长还款期为25天至56天,最长还款期内免息。
此外,《措施》还提出优化“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准入标准、进一步完善挂网规则、完善集采医保基金预付机制等一系列助力医药企业发展、服务定点医药机构的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