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年度社保业务数据专项清理开始了!近日,记者从厦门市社保中心获悉,此次专项清理工作针对两类人员的个人账户集中开展,一类是到龄未在厦门市办理退休的参保人员,另一类则是未在厦门市办理继承的死亡参保人员。根据相关要求,相关人员需尽快到市、区社保中心咨询办理转移、清退、继承等相关手续,以确保个人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本期“社保有事我帮您”栏目,就为大家详细介绍此次专项清理工作的涉及对象及办理方式。
据了解,到龄时具有厦门户籍,累计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的参保人员,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申请在厦延长缴费满十五年后办理退休手续,也可转移至厦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民保”)领取城居保养老待遇。不申请延缴或转入城居保的到龄参保人,通过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s://app.hrss.xm.gov.cn/xmggfw/intoPerson)可网上提交办理退保申请,或凭有效身份证件、银联标识银行卡到市、区社保中心办理退保手续。
参保人员到龄时非厦门户籍,累计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经判断厦门为其待遇领取地的,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申请在厦延长缴费满十五年后办理退休手续。厦门非其待遇领取地的,可转移至其待遇领取地(或户籍地)社保经办机构接收。不申请延缴或无法转移到待遇领取地(或户籍地)的到龄参保人,可通过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s://app.hrss.xm.gov.cn/xmggfw/intoPerson)网上提交办理退保申请,或凭有效身份证件、银联标识银行卡到市、区社保中心办理退保手续。
曾在厦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但已在异地办理退休手续的参保人员,可通过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s://app.hrss.xm.gov.cn/xmggfw/intoPerson)网上提交办理退保申请,或凭有效身份证件、银联标识银行卡到市、区社保中心办理退保手续。
曾在厦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还未办理退休手续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法定继承人尚未办理继承手续的(如果厦门为最后缴费地,且有异地缴费未归集的需先办理养老保险归集),可凭死亡证明材料、关系证明、有效身份证明、被继承人银联标识银行卡(使用继承人银联标识银行卡的,需提供申领死亡待遇承诺书或委托公证或继承公证材料)到市、区社保中心进行查询并办理继承手续。
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0592-1233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