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人在工作中难免会发生一些法律纠纷,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天津共融律师事务所主任徐永革为广大劳动者支招。
涉及劳动者工作方面的法律纠纷以下两个方面比较常见:一方面是劳动合同方面的纠纷。主要涉及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以及劳动关系的确认。例如:用人单位没有在实际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劳动报酬;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及是否支付经济补偿等。另一个方面是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方面的纠纷,比如工资、奖金、加班费等劳动报酬的计算和支付引发的纠纷,用人单位没有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未休年假待遇等纠纷。
劳动者特别应该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徐永革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三个方面的提示:
一是明确用工性质至关重要。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而言,建立劳动关系、劳务关系,还是采取劳务派遣、服务外包、平台用工等模式,每一种用工方式都有其特征和特定的法律后果。这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工伤责任、社会保险、劳动条件等是否受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因此,劳动者在接受一份工作时,不仅要心中有数还要做到有据可查:清楚自己给谁工作、用工性质是什么、工作职责和管理者、劳动报酬、社会保险。
第二个提示是务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未签订,从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两倍工资;超过一年未签订的,则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要保存提供劳动和接受管理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能按照法律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第三个提示是劳动者维权是有时效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可以随时提起仲裁;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