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新疆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于近日出台,根据部署,全疆检察机关将推出54项重点工作举措护航企业发展。
《实施方案》明确,“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坚持治罪与治理相结合,强化法律监督,着力良法善治,将服务保障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重要内容。
《实施方案》对严惩涉企黑恶犯罪、破坏公平竞争领域犯罪、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公司实控人及高管背信损害公司利益犯罪、利用空壳公司犯罪提出具体要求;对涉企“挂案”清理、依法稳慎适用强制措施、涉企案件审判和执行监督、涉企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推进试点单位开展审查逮捕案件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涉企申诉案件领导干部带头接访包案常态化等方面工作制定具体举措。
《实施方案》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在检察履职中注重形成办案工作合力,既要做好各项检察业务有序衔接,又要强化外部协作,实现办案效果最大化。进一步加强与法院、公安、行政执法部门、工商联、行业协会等的沟通联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行刑衔接、联席会议、联合督办、协同矛盾化解等联动机制,共同依法维护经济秩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
根据部署,今年新疆各级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积极探索涉案企业合规刑事诉讼全流程适用,充分利用第三方机制,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走深走实。同时,积极主动作为,找准助力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八大产业集群”建设、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切入点,加大反垄断领域公益诉讼力度,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为进一步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印发《“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决定自2024年2月至12月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