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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伦贝尔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呼伦贝尔市教育局201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方   案

  一、目标及要求

  201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在总结以往使用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继续使用此管理信息系统。对持呼伦贝尔市户籍及工作单位在我市的申请人进行教师资格认证。认证实行申请人网上报名、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的方式,在4月25日至6月3日期间完成认证工作的各工作任务,确保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认定范围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员,包括:

  (一)各级各类学校已取得教师资格拟申请其他等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

  (二)201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三)其他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人员。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的旗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的地的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即呼伦贝尔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三、认定步骤及时间安排

  全市统一认定时间:4月25日—6月3日。

  (一)网上申报时间:4月25日—5月8日

  (二)非师范类院校毕业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时间:5月18日。

  (三)现场确认时间:5月23日—6月3日(工作日)

  (四)证书制作及颁发时间:6月20日—7月20日

  四、申请人网上申报流程

  (一)4月25日—5月8日,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如有疑问,可参阅网站首页→申请流程中《教师资格认定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报名流程和操作指南》逾期网站自动关闭,后果自负)。

  (二)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依据。

  (三)请申请人自行填写并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申请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处签名)”、“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交相关部门盖章(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后提交。

  五、非师范类院校毕业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5月18日,对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由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组织测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测试时间由各地自行确定并组织实施。

  六、现场确认

  (一)确认时间、地点:

  凡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请于5月23日—6月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呼伦贝尔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海拉尔区河东阿里河路呼伦贝尔市政府大楼北楼三楼)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窗口进行信息确认。

  凡申请初级中学、小学以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5月23日—6月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户籍所在地的旗市区教育局(在网报过程中均有说明)进行确认。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段内到指定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申请人现场确认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1.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报后请用A4纸双面打印,本人在指定处签字,一式两份);

  3.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7.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非师范类院校毕业的人员必须提交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9.市教育局、各旗市区教育局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呼伦贝尔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10.提交近期二寸正面红底免冠彩色照片三张,照片背面写上名字。所提供照片必须与申报表、网络上传的电子版照片同一底版。报名时电子版照片上传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

  (三)体检说明

  全市统一使用《呼伦贝尔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持自行打印的《呼伦贝尔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见附件)到呼伦贝尔市教育局指定体检医院:海拉尔区医院三楼体检中心(海拉尔河西巴彦托海路南开路小学对面)进行体检;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持自行打印的《呼伦贝尔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到各旗市区教育局指定或呼伦贝尔市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请各申请人严格按照现场确认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质确认,逾期不予办理,视为放弃,责任自负。所有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复印。

  七、证书颁发时间

  7月15日后到申请人现场确认地点领取。

  八、其他

  现场确认地点联系电话:8217421,联系人:许秀莲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期间,举报电话:8217830,举报信箱:HLBRJSJY@126.com。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网站将发布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信息,网址:http:www.hlbrjy.cn.各旗市区教育局通过各自网站发布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信息。

  附件呼伦贝尔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呼伦贝尔市教育局

  201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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