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省属大中专学校公开招聘人员的试行意见》(豫教人[2008]114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招聘教师56名,学历要求均为博士。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河南农业大学坐落于中国地理中心河南省省会郑州市。学校源自1902年创办的河南大学堂,先后经历了河南高等学堂、河南高等学校、河南公立农业专门学校、国立第五中山大学农科、河南大学农学院等办学阶段。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时重新独立建制,更名为河南农学院。1984年12月更名为河南农业大学。2009年9月成为农业部与地方省政府共建的第一所省属农业高校。2012年11月成为国家林业局与省政府共建高校。2013年5月学校牵头的河南粮食作物协同创新中心入选国家首批“2011计划”。
学校下设20个学院,设有农、工、理、经、管、法、文、医、教、艺10大学科门类。拥有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6个一级学科省部级重点学科;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25个博士点,80个硕士点,30个专业学位硕士点,84个本科专业(方向)。各类在校生32000多人。
学校占地5000亩,有郑州市文化路校区、龙子湖校区,许昌校区三个校区。建有国家“2011计划”河南粮食作物协同创新中心、国家小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部共建小麦玉米作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新农村发展研究院、郑州国家玉米改良分中心、教育部作物生长发育调控重点实验室、农业部农村可再生能源重点开放实验室、国家烟草栽培生理生化研究基地等34个国家和省部级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研究基地。
学校现有教职工1837人。其中教授、副教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702人,博士学位544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8人,省“百人计划”人选2人,中原学者6人,河南省特聘教授16人;获国家“中华农业英才奖”专家2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人,国家骨干教师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1人,农业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岗位科学家10人。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组织、人事、教务、科技、纪检等职能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与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2015年拟招聘56名博士。岗位具体要求见附件《河南农业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13、2014、2015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除外;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河南农业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haedu.gov.cn)、河南农业大学(http://www.henau.edu.cn/)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不一致的,以省人社厅网站上发布的为准。发布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至2015年7月8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cn/default.aspx?sid=6,从“博士报名入口”进入“河南农业大学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7月6日至7月10日,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请记准个人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会及时网上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2015年毕业生尚未拿到博士学位证的应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参加应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具体用人单位和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姚航 联系电话:0371-63558806
(三)面试
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后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等,面试方式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若遇面试成绩相同却又超过计划进人数时要即时进行加试。面试结束的当天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等于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面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试行)》(豫教人[2003]27号)。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监督电话: 0371-63558638(校纪委、监察处)
0371-69691977(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