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东西部劳务扶贫协作,日前,山东省人社厅、省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鲁渝劳务扶贫协作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加大鲁渝劳务扶贫政策支持力度,提高对口帮扶精准性,促进渝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
山东省要求,省、市、县三级人社部门要联动,及时收集开发适合贫困人员就业的岗位,不定期组织企业到对口区县开展巡回招聘,深入贫困地区开展送岗到村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及时发布岗位信息,建立网络招聘常态机制,采取远程招聘、网络面试等方式,鼓励企业与贫困人员进行视频对接,降低求职成本,提高招聘效率。
支持省内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合作社、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参与鲁渝劳务扶贫协作,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入,对成功组织对口区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来鲁就业的,按人数给予每人120元的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鼓励各类培训主体组织渝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参加岗前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渝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在培训期间给予每人每天不低于50元生活费补贴。鼓励省内技工学校定向招收一批对口区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提供免费技工教育,同时做好毕业后就业服务,鼓励留在省内工作。
山东省要求,各有关市要切实维护已就业贫困人员的劳动权益,指导督促用工企业与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协议)、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加强职业健康保护。2020年度对在鲁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渝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每年给予1500元的一次性交通生活补助,以及每月1000元的跨省就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