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据4月2日澎湃新闻报道,近日,总部位于江苏宜兴的某集团公司发文鼓励员工生育,引发争议。这份文件明确,生有多胞胎或多胎的,每多生育1胎,增加产假20天;每多生育1胎,可按公司员工相关慰问帮扶制度给予双倍奖励;同等条件下,孩子多的员工机会优先、岗位优先……
鼓励正当时
时下,育龄女性不仅可能在应聘、晋升方面遭遇不公,而且要“排队怀孕”。如此背景下,上述企业的做法让人刮目相看。
对员工来说,这是实实在在的福利,对企业而言也并非坏事,有利于提升企业形象、吸引人才,也有利于塑造企业文化,增强员工凝聚力、战斗力。
进而言之,企业此举也是在履行社会责任。时下,我国老年人口占比越来越高,劳动年龄人口比重越来越低,这就需要通过鼓励生育来调整人口结构。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曾表示,自2012年起,中国劳动年龄人口的数量和比重连续7年出现双降,7年间减少了2600余万人。这显然不利于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需要用人单位尽一份责任。
尽管全国二孩政策实施后,“二孩”出生数量持续增加,但由于育龄妇女人数逐年减少、妇女初婚和初育年龄不断推迟、妇女生育意愿受到多种不利因素影响等原因,一些地方已经出现了出生人口增长后劲乏力的焦虑,政策鼓励生育的地方越来越多。
当然,不是所有企业都能效仿上述做法,但其他企业至少不能成为保障职工合法生育权、“全面二孩”政策落地的障碍。 冯海宁
不能搞过头
对企业如此激励生育的方案,笔者有两点疑问。
其一,合法性问题。按一般理解,一胎、两胎不叫多胎,三胎及以上才叫多胎。那么,该企业是要鼓励生育多胎、多孩吗?“每多生育1胎”,言外之意似乎也是越多越好,不设上限。
综观整个激励方案,都没有提及员工生育要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之类的内容。目前,国家只是全面放开了二孩政策,除一些特殊情况外,生育多胎是不被允许的。员工生育多胎本来可能是违法的,企业却要大加奖励,这么做合适吗?
其二,公平性问题。企业给生育员工多放几天假、多给一些经济补贴没问题,但孩子多的员工机会优先、岗位优先,恐怕不妥。对任何企业来说,机会、职位就那么多,一部分人受到优待,就意味着另一部分人受到歧视。孩子多的员工享受各种“优先”,让那些只生育了一胎或者没有孩子的员工怎么想?同样付出努力、同样取得业绩,凭什么他们要受到不公平对待?少生孩子或不生孩子,既不违法又不损害企业利益吧。
任何企业,员工晋升都应主要看能力,看业绩,看贡献。看孩子多还是少,本质上都涉嫌职场歧视,都会损害一部分员工的权益。所以,鼓励生育千万别搞过了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