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消保委通报了2018年度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这十个案例分别存在不同消费领域,涉及二手车、艺术品理财、保健品、美容等多个行业。其中:
篡改里程数、变更协议签订主体成二手车行业“潜规则”
2017年6月,消费者周女士在源申公司购买雪佛兰迈锐宝二手车一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承诺该车辆未发生过重大事故,行驶里程数和仪表盘显示数字一致。之后,源申公司以另一股东镇小维的名义与周女士签订《车辆转让协议书》,周女士按约支付购车款共计9.96万元。一周后周女士发现该车实际行驶里程数与仪表盘显示数字不符。
通过对本案的调查取证,省消保委了解到消费者周女士遇到的情况并非个例,在二手车交易过程中,二手车经营者更改车辆行驶里程数、变更协议签订主体已属“行业惯例”。2017年全省消保委系统共受理二手汽车消费投诉459件,其中关于篡改里程数的投诉有241起,占投诉总量的52.5%。省消保委对案件进行了充分的调查取证,并全力支持消费者提起诉讼,最终法院认定源申公司篡改二手车里程表存在欺诈行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判定经营者“退一赔三”,撤销源申公司以镇小维名义与周女士签订的《车辆转让协议书》,源申公司返还周女士购车款9.96万元,并增加赔偿损失29.88万元。
保健品当药品卖,8岁孩童险失聪
2018年初,消费者吴女士向宁波市象山县消保委投诉称,其去年听信县内一家保健咨询服务部宣传,为8岁女儿购买保健食品并当成药品服用了10个月,险致其失聪。
接到投诉后,象山县消保委工作人员对吴女士投诉的保健食品进行核查发现,商家所卖药品属于直销保健产品。工作人员认为,本案中经营者使用了夸大商品性能的宣传,存在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误导消费者购买的情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经县消保委工作人员多次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经营方向吴女士赔偿8.3万元。
艺术品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警惕
杭州市消费者谢女士与杭州达耀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杭州“爱福家”客服中心)签订了一份艺术品交易合同:消费者在对方指定网站“易文网”以预售的方式购买艺术品一份,支付价款2万元。合同约定,该艺术品由“易文网”保管,所有权归杭州达耀商务咨询有限公司;1年合同期内消费者可随时交割或出售交易该艺术品,合同期满后消费者可全额退还预付款。2018年2月底合同到期后,消费者要求退还货款遭到拒绝。
经省消保委工作人员多次协调,最后对方退还谢女士2万元,同时向另一消费者退还了货款5万元。
美容美发预付卡“卡”住消费者权益
2018年3月,义乌市消保委接到群体性投诉,称春天印象理发店停业关门,预付卡无法继续使用。该消费投诉涉及消费者194人,涉及金额达60.9567万元。
经义乌消保委数次调解,春天印象理发店实际经营者康某提出让一家名为艾米国际的理发店接手这一批消费者。艾米国际实际控制人杨某表示愿意在保留消费者原有折扣、不额外充值的前提下,让所有消费者消费完卡内余额,消费者代表表示同意。
安装过失卖家不能免责
2018年4月9日,台州市椒江区消保委接到消费者李先生投诉称,其于2017年11月在橘子家建材购买装修材料,按照合同约定由橘子家建材进行上门安装。2018年4月4日,李先生进入新房发现前一天安装的水龙头由于接口断裂导致地面全是水,遂立即与橘子家建材取得联系,要求恢复原貌,赔偿损失。因索赔数额较大(预估达7万元左右),双方协商不下,李先生只能向椒江区消保委投诉。
经过协调,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由橘子家建材赔偿李先生修复费用共计1.659万元,并更换损坏的门、门套、木地板等。
木炭火锅引中毒,经营者须担责
2018年8月,消费者叶女士等5人在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某火锅店吃火锅,由于火锅是用木炭加热的,包厢内又没有良好的通风装置,导致5人在就餐过程中发生不同程度的一氧化碳中毒。事后,叶女士等5人被送医治疗。治疗结束后,5人共花费医疗费3.2万元。为协商赔偿事宜,叶女士等人多次联系火锅店经营者吴先生,吴先生均拒接电话。
最终经过调解,火锅店经营者向5名消费者支付医疗费6万余元,赔偿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共计4万余元。同时,由于涉及安全事故,案件移送鄞州区安监局进行立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