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师资格实施细则》,我县于2013年5月25日进行了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现将测试结果予以公示。
另请现场确认时以学籍表代替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证件未缴齐的申请人员于7月5日前将所需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至县教育局人事股,逾期影响认定结果责任自负。
附件:2013年度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教学能力测试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