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借助跨省合作平台,与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共同制定并出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休眠账户”跨省协作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建立省际协作机制,减少“休眠账户”存量,遏制增量。
据了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的“休眠账户”通常指参保人员停止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后,其养老保险账户在一定条件下会进入休眠状态。《办法》明确提出宁夏与广东两地通过建立“采集比对、定期核查、宣传告知、协同处理”的协作方式,主要致力于处理两类“休眠账户”:一是已死亡1年以上个人账户资金未清退的;二是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1年以上已暂停缴费且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未合并计算待遇或清退的。《办法》规定,由“休眠账户”属地经办机构提取相关信息,通过“社保服务跨省通”数据协作处理平台数据交换等方式,向协作省区发起协作申请。协作省区与当地卫健、公安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获取并反馈参保人或参保人家属的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缴费情况等信息。属地经办机构收到反馈信息后,将在本地系统内进行标识并根据参保人的具体情况,向其本人或家属发送业务办理告知短信,提醒其办理养老金申领、社保关系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退回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