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住院装钢板,费用全都是自费垫付再报销。没想到这次拆钢板住院,直接刷卡就搞定了,真是太方便了!”前不久,记者在宁波市第六医院遇见了正在办理出院手续的王先生,只见他用社保卡一刷,便完成了住院费用的结算。
记者了解到,这一操作不仅为他省去了后续报销之奔波,还让他成为我市第一位通过浙江省工伤联网结算系统直接结算工伤医疗费用的“受益人”,更标志着我市工伤医疗待遇结算自此迈入联网结算的新阶段。
“多年以来,工伤医疗待遇结算一直采用个人或单位垫付,然后凭发票、病历、费用明细清单等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的模式。”市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而这一流程不仅报销繁琐,对于经济困难的家庭来说,垫付医疗费更是不小的负担。
随着今年浙江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工作的开展,这一情况得以转变。如今,在我市参保的工伤职工在经过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可直接凭社保卡或电子社保卡,在开通联网结算功能的医疗机构结算门诊、住院费用。目前,我市共有宁波市第二医院、第六医院、第九医院、海曙区人民医院、镇海区人民医院、北仑区人民医院、余姚邦尔骨科医院、慈溪弘和医院、奉化区中医医院、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宁海县中医医院等11家医院开通该服务。
“工伤保险是社会兜底保障的一部分,而联网结算功能不仅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利,更有助于推进共富型大社保体系。”市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阶段宁波将引导更多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加入工伤联网结算试点,逐步扩大联网结算覆盖面,提高联网结算率,并以此为抓手规范协议机构医疗服务,让工伤职工享受到更优质的医疗服务和更高效的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