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7日从四川省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泸州市加快推进“酒城人才聚集行动”支持人才在泸置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于近日施行。根据《细则》,三类人才可获购房补助。
《细则》明确了购房补助对象、范围、标准、发放流程等。购房补助对象须为在泸州市中心城区就业创业、为泸州市经济社会建设作出贡献的人才。具体包括三类人才:一类人才,是指全职引进或为泸州市作出重大贡献的两院院士、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大国工匠等国家级专家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重大项目管理人才、技能人才等;二类人才,是指从2023年8月24日起,全职新引进、在泸州市持续工作满3年的急需紧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国技术能手等;三类人才,是指从2023年8月24日起,全职新引进、在泸州市持续工作满3年的急需紧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等。
在补助标准上,《细则》明确,对二类人才给予每人一次性购房补助25万元,对三类人才给予每人一次性购房补助10万元。一类人才购房补助范围、标准等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