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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人因工受伤后该怎么办

前不久,《乡村爱情》中谢大脚的扮演者于月仙突发车祸身亡,让人唏嘘不已,同时也引发了人们对职场人在工作过程中伤亡事故的思考。抛开行业、工作性质及收入的差异,职场人因自身疏忽或者他人侵权导致伤亡应该怎么办呢?

  提问1

  哪些情况能够申请认定成工伤?

  “工伤”与其他伤害的区别在于“工”字。工作原因、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是工伤认定的三大要素,其中工作原因是核心要件,是认定工伤的充分条件。即使不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但只要是工作原因,同样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在工伤认定中一方面是补强工作原因,另一方面是在工作原因无法查明时,用以推定是否属于工作原因。

  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是认定工伤最为典型的情形,除此之外,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因从事预备或者收尾工作而受伤;因工外出期间,因工受伤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在工作时间内,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内受伤害等情形,都应当认定为工伤。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在抢险救灾中受伤等情形也视同工伤。法律法规列举的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比较多,归结到一个关键词就是工作原因。举例来说,李某应公司要求带客户旅游,在与客户互动中溺水身亡就属于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被认定为工伤;而王某在带队执行任务后,中午就餐时突发脑出血,经鉴定因属于高血压所致,所以不被认定为工伤。

  值得注意的是,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对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等特殊情形被排除在工伤认定的范围之外。

  提问2

  没签劳动合同能否认定工伤?

  在职场中,有些人由于各种原因在入职时并未跟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如果在工作中受伤了能否被认定为工伤?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首先需要明确,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是遭受工作事故伤害后,劳动者享受工伤待遇的前提。我国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待遇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二是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申请工伤认定要求提供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行政机关在认定工伤之前需要先对劳动关系作出判断。对于一些非法用工关系,比如无营业执照或未经依法登记、备案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用人单位,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则不能认定成工伤,而应由用人单位向伤残人员或死亡人员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书面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者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直接凭证。如果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时,发现并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有补救措施呢?答案是肯定的,劳动者可以出示工资支付凭证、工资发放花名册、社保缴费记录、考勤记录、工作服、工作证、同事证明等证据,先行通过劳动仲裁或者民事诉讼确认劳动关系,再进行工伤认定。若没有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的,法院可以在审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时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一并审查,无需当事人另行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

  随着用工方式多元化的发展,传统的劳动关系设定无法满足工伤认定的要求,我国在工伤认定方面的法律规范也在不断更新。对于超过退休年龄的人员,如果还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单位工作期间受伤,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如果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单位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若劳动者与两个以上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根据谁受益、谁负责原则,由发生工伤事故时职工实际工作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工伤的,由原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在存在指派、派遣关系的情况下,因职工与指派、派遣单位的用人关系更为主要和独立,故由指派、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在违法转包关系中,依有利于保护职工原则,由违法转包的用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若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情形下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与劳动者并不存在劳动关系。举例来说,杜某受雇于马某,马某挂靠在甲公司名下从事货运服务,杜某在从事货运服务时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杜某与甲公司并不存在劳动关系,但应由甲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甲公司在实际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后,可以向马某行使追偿权。

  提问3

  职场人能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之一,目的是保障公民在工伤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取物质帮助。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无需缴纳,如果单位未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如果职场人能够被认定成工伤,则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负担相关费用。

  职场人因工受伤,可享受治疗所需的医疗费、康复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需要到社保缴纳地以外就医的,还可以享受交通食宿费。如果职场人想要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还可以申请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若因工致残了,职场人可以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辅助器具费以及伤残津贴。当然,也不用担心受伤期间丧失了收入来源,用人单位应当给职场人发放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职工因工死亡的,近亲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因第三人侵权受到伤害,职场人既可以向侵权第三人要求民事侵权赔偿,也可以向工伤保险基金要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除工伤医疗费用之外,职场人可以同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民事侵权赔偿,也可以自行选择救济程序的顺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规定,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

  同时,我国的法律法规不排斥用人单位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用人单位与个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鼓励建筑施工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后,可以同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商业保险待遇。

  提问4

  单位不配合申请工伤认定怎么办?

  首先,职场人可以自行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如果是因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的原因,比如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限、用人单位原因、社保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而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等未申请工伤认定,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内。

  其次,不需要所在单位同意。有人可能会担心自行申请单位不同意、不配合怎么办,正是考虑到这种问题,《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所在单位是否同意(签字、盖章),不是必经程序。

  再次,自行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并不复杂。职场人只需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携带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前往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般情况下,当地部门会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如果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职场人应积极配合协助。如果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或者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职场人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最后,如果职场人发生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仍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形,还可以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携带诊断证明和身份证明等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者本人亲自申请有所不便的,父母、配偶、子女等近亲属也可以代为提出。

  法官提醒

  关于工伤认定的三项注意

  1.防范风险。工伤保险基金不仅能够弥补对劳动者的伤害,也能够分散用人单位的经营风险,因此用人单位要落实劳动法要求,为劳动者及时缴纳社会保险并公示本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不挪用社保资金,并遵守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规定,执行安全生产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发生工伤事故及时送医。劳动者也要多关注自己的社保缴纳情况,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有关问题,查询缴费记录和个人权益记录,同时监督好本单位的社保缴费情况。尤其是在高危环境从业的劳动者,要注意保存好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发生意外及时申请工伤认定。

  2.及时申请。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要关注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用人单位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申请认定的,劳动者或者其亲属应在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该期间扣除申请劳动仲裁、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时间。如果不是因为劳动者自身的原因,耽误了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那么这段时间也是可以扣除的。

  3.勇于维权。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属于社会法,本身承载着倾斜保护职工的理念。对于违反社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劳动者有权举报、投诉。个人与用人单位发生社保争议,可以依法申请调解、劳动仲裁和诉讼。如果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害其权益,也可以要求社保机构进行处理。考虑到劳动者往往不掌握劳动关系存在和工伤认定的相关证据,因此法律也明确规定了如果劳动者或者其家属主张工伤,用人单位主张不认定工伤,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职场人也不必担心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自己的医疗费没有着落。在认定为工伤后,又进行复议和诉讼的,不停止向员工支付医疗费。(乔莉娜 作者单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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